灌政办发〔2017〕107号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文物安全工作
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我县历史文化资源,加强文物资源管理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张文艳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春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孟 晔 县文广体局局长
成 员:孙振华 县发改委副主任
朱 亚 县公安局副局长
纪长征 县财政局副局长
刘 化 县住建局副局长
邱 昊 县规划局副局长
吴士平 县气象局副局长
于达静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
吴井海 县城管局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
王君华 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
宋汉桥 县文物局副局长
杨咏梅 新安镇党委宣传委员
陈 娅 堆沟港镇政府副镇长
李 佳 田楼镇党委宣传委员
许晓华 三口镇党委宣传委员
魏 建 百禄镇政府副镇长
刘春艳 新集镇政府副镇长
高青红 李集乡政府副乡长
张 剑 孟兴庄镇政府副镇长
周 健 汤沟镇党委副书记
陈品羽 张店镇政府副镇长
周其敏 北陈集镇政府副镇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文物局,宋汉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县博物馆馆长吴漫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7月10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